芦台经济开发区强化创新引领推进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

2024-11-12 00:00

为推动产业集群“四链”深度融合,精准为集群企业赋能赋智赋值,促进集群扩容、增量、提质、增效,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,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工作目标

集群规模。到2025年底,全区特色产业集群年营业收入达到50亿元,集群规模以上企业总数达到50家以上。

创新主体。到2025年底,特色产业集群“领跑者”企业总数达到3家、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15家、“专精特新”企业达到总数15家,对集群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引领作用显著提升。

创新能力。到2025年底,特色产业集群发明专利总数达到50件以上,市级以上各类研发平台数量达到15家以上,集群内生动力明显增强。

业态模式。到2025年底,推进特色产业集群“共享智造”工厂(车间)建设,“共享智造”理念得到普遍认可,模式应用逐步深化,产业链、供应链、创新链、资金链加速融合,发展韧性明显提升。

二、重点任务

(一)实施创新发展引领行动

1.大力培育创新主体。建立产业集群创新主体培育机制,实施集群“领跑者”培育行动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,进一步建立健全“专精特新”企业梯度培育体系,分层打造创新主体。围绕集群产业链、创新链发展需求,积极培育各类创新型企业。每年培育高新技术企业3家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3家。[责任单位:发展和改革局、商务和投资促进局]

2.推动科技成果转化。围绕推进“京津研发、唐山转化,京津孵化、唐山产业化”,开展项目路演对接活动,吸引京津等地创新成果到唐山转化和产业化。推动企业与高校、科研院所在技术研发、平台建设等方面深度合作,支持集群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、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,全年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年增幅不低于25%。[责任单位:发展和改革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分局]

3.加强关键技术攻关。引导集群企业加大创新投入,积极参与市级以上科技计划专项。组织集群优势企业参与工业领域“揭榜挂帅”项目,聚焦制约集群创新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开展攻关,加快突破一批标志性技术和产品。深化科技特派团、特派员制度,持续开展公益诊断等服务活动。[责任单位:发展和改革局]

4.大力引进培育人才。充分落实“凤凰英才”政策,发挥区级“招才汇智”人才政策作用,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引进增长计划,持续开展“万企入千校”活动,引进更多人才来芦发展。面向企业需求,依托产教融合项目,培养一批专业技术人才、每年引进研究生10以上,培养高技能人才20人以上。[责任单位: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(组织部)、教育局]

(二)实施共享制造应用行动

5.拓展共享场景。鼓励集群“领跑者”企业、专精特新等企业因地制宜创建共享场景,以制造能力、服务能力、创新能力共享多种组合,探索产能对接、节能环保、检验检测等共享模式,以点带面逐步向集群产业链、供应链、创新链上下游延伸,推动集群企业业务重构、提质增效。[责任单位:发展和改革局]

6.提升共享能力。结合大规模设备更新,支持集群共享工厂大力提升技术创新、研发设计等共享能力,带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。鼓励集群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,推动研发、制造和服务资源柔性匹配、动态共享,鼓励集群共享能力由域内向域外乃至全国、全球拓展。[责任单位:发展和改革局]

(三)实施强链补链延链行动

7.强化项目建设。用足用好国家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、国家新型技改城市试点的利好政策,围绕集群高端化、智能化、绿色化方向,深化集群工业强企“1+1+N”行动,指导集群企业实施强链延链补链项目,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改造提升。[责任单位:发展和改革局]

8.强化招商引资。围绕建强“3+2+N”产业体系,重点以装配式建筑、高端装备制造、自行车整车及零部件、新材料、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的延链补链强链招商为主攻方向,深入开展“四全”招商,强力吸引一批优质项目。[责任单位:商务和投资促进局]

9.推动产业链融通。以构建“龙头企业+配套企业”生态圈为目标,推动集群龙头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技术创新、产品研发等优质资源,携手开展产能对接、集中互采、协作配套行动,引导中小企业深度嵌入龙头企业产业链、供应链、创新链、价值链,鼓励龙头企业先试、首用中小企业创新产品,着力提升集群龙头企业本地配套率。[责任单位:发展和改革局]

10.推进绿色发展。推进产业集群绿色体系建设,每年筛选重点企业开展节能诊断,提升集群绿色制造生产能力和管理水平,积极培育省级绿色工厂。[责任单位:发展和改革局]

(四)实施品牌标准引领行动

11.提升品牌质量。按照产品、企业、区域品牌“三位一体”的品牌战略,加快打造芦台特色产业区域品牌建设。多渠道、立体化宣传推介芦台的区位优势、政策优势、比较优势。深入实施增品种、提品质、创品牌“三品”战略,打造集群特色品牌。支持集群按照市场化原则举办专业展会。引导企业深耕“一带一路”,“走出去”拓市场,积极融入全球产业链条。积极开展质量管理体系提升行动,在集群企业中推行“首席质量官”。[责任单位:市场监督管理分局、发展和改革局、商务和投资促进局]

12.强化标准引领。加强标准体系建设,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省市级标准化专题培训,鼓励集群企业积极参加国际、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,以标准引领集群发展,有效提升企业市场占有率和话语权。每年新增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、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1项以上。[责任单位:市场监督管理分局、发展和改革局]

13.推动上市提升。用足用好北交所、全国股转公司“唐山服务基地”资源,将“全程代办”融入全过程,加强分类指导和跟踪服务,帮助企业合理选择上市板块,加快上市步伐,打造标杆企业。[责任单位:发展和改革局、商务和投资促进局]

(五)实施优化发展环境行动

14.提升园区能级。强化集群数字基础设施建设,提升园区能源、给排水、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承载能力。积极探索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和“园中园”等特色产业园区,按照租售并举原则,为集群企业提供低成本、一站式、全方位服务。[责任单位:商务和投资促进局、发展和改革局、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生态环境分局、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(交通局)、行政审批局]

15.创新治理模式。指导特色产业集群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,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,依托产业链、创新链和资金链的各类平台集聚人才形成人才链,推动“四链”深度融合,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,促进集群高质量发展。完善“政府引导、市场化运营”的集群治理机制,推进集群行业协会建设完善,引导行业自律发展。[责任单位:发展和改革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社会事务局]

16.强化金融支持。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,开展订单、知识产权等新型抵质押融资服务,“一群一策”优化信贷产品,全力支持各类基金等服务集群发展壮大。[责任单位:财政局]

三、保障措施

(一)压实工作责任。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对标先进找差距,聚焦短板求突破。发改局发挥牵头抓总作用,定期调度工作进展,各有关部门各尽其责,确保同向发力、攻坚克难。[责任单位:发展和改革局、商务和投资促进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等]

(二)强化政策支持。叠加用好大规模设备更新、消费品以

旧换新与国家发改委《支持唐山高质量发展总体方案》“凤凰英才”等系列支持政策,打好整合组合拳,推动惠企资金直达快享。[责任单位:发展和改革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(组织部)、财政局等]

(三)强化要素保障。科学安排集群用地计划指标和排污总量指标,建立产业集群重点项目审批“绿色通道”,全力保障省

重点集群扩容提速发展。[责任单位: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、生态环境分局、行政审批局等]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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